有關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填報網站」已完成建置,事故調查速報及總結事故調結報應依規定上網填報,詳如說明。
說明:
一、校內實驗室如發生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,應於30分鐘內通報環保局。
二、依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」第2條規定,運作人(中原大學)應於事故發生後三日內,依第3條規定提報初步事故調查處理速報(速報),並於事故發生後十四日內,依第4條規定結報事故調查處理結報(結報),事故報告應登入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」。
三、未依規定上網申報事故報告,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