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學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助要點
一、為鼓勵國內各大學校院研究生從事臺灣學研究,特訂定本獎助要點,凡學位論文以臺灣學研究有關之人文、藝術及社會領域為主題者均得申請。
二、得獎獎項為優等博、碩士論文每篇分別獎助新臺幣5萬元及3萬元;佳作博、碩士論文每篇分別獎助新臺幣1萬2,000元及8,000元,並致贈得獎者及其指導教授獎狀各乙紙。
三、為推廣臺灣學研究,優等得獎者應依本館安排進行論文發表(部分得獎人可能在今年12月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),並應於得獎日起1年內將得獎論文修撰為2萬字內之論文投稿至本館《臺灣學研究》半年刊。
四、本獎助申請期限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,並須繳交申請表格及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博、碩士論文3冊(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在111年6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期間為準)。
五、本獎助規定與申請表格可由本館網頁(http://www.ntl.edu.tw)之「臺灣學研究中心」項下「研究支援」內「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助」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