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-2學期中原大學外籍生(不含港澳生、僑生)華語能力檢定獎勵金申請資格與方式
申請資格:
- 中原大學在學外籍生(不含港澳生與僑生)。
- 在學期間(新生從入學當年度8月1日或2月1日起算)參加「TOCFL華語文能力檢定」達獎勵標準,並取得檢定證明文件者(成績公布後2年內有效),得申請。
- 華語不得為申請者國家所認定之官方語言。
- 獎勵標準請參照「中原大學外籍生華語文能力檢定獎勵實施方案」第二條,根據對應身分進行申請。
申請方式:
- 請備齊以下申請文件,以紙本方式繳交至國際處(維澈樓704室)。
- 申請書1份
- 成績單或證書正本與影本1式
- 學生證
- 在學證明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6月12日17:00止,應屆畢業生需於5月29日17:00前提出申請,如名額額滿則會提前停止發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