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1學期研究生畢業須知、學位考試進度通知、論文撰寫格式及離校注意事項相關公告
重點說明:
一、請務必詳閱各附件,學位考試各項作業日期請依「畢業須知」的說明作業。
二、申請路徑:本校首頁/I-TOUCH/登入itouch(輸入帳號、密碼)/進修/升學留學/學位考試申請。
三、指導教授應落實學位論文品質管控,學位論文不應偏離系所專業領域。研究生須經所屬學系(所、學位學程)審查委員會通過學位論文之專業符合審查,且須檢附本校張靜愚紀念圖書館論文比對系統之比對報告,經指導教授認可為合理範圍,方得提出學位考試申請。
四、本校學位考試委員聘函採電子聘函,學生下載或列印後併同口試論文寄送或由指導教授於口試時致聘,另得以電子郵件寄送以作為委員入出校園證明。
五、學位考試委員應於審定書委員欄位簽名。
六、論文以公開利用為原則,延後公開者應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檢附證明文件提出,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查,每次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須逐次申請,第2次起之申請送請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查,因故無法審查者,應補送所屬學術領域學者專家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