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1學期教學助理(課程助教)請注意!!
說明:
因應111年基本工資調漲,教學助學金之填報時數注意事項提醒如下:
- 依據勞動部相關法令,自111年1月1日起,基本工資調漲,勞僱型助理所獲報酬時薪,不可低於168元/小時。
- 學生參與兼任教學助理活動所獲得助學金為勞僱型屬僱傭關係,其範疇依勞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,教學助學金基數核報則依據學務處所核定之基數核報。
- 因配合校內年度預算及教育部核發補助款之現況,每基數仍維持3,000元整,故自111年1月1日起,教學助理每月每1基數之簽到時數不得超過17小時,剩餘約1小時為配合學校期中、期末考監考任務用,以此類推(大學部教學助理除外)。
- 附件檔為修訂後之教學助學金簽到表,敬請自111年1月1日起更換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