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】自由學分相關問題說明


自109-2(本)學期起,本系105學年度起入學之在學學生,

超修(符合校院規範且超過14學分)之選修通識學分

若符合自由學分之規範,亦可列計為自由學分

 

※校院規範之選修通識:天、人、物、我

各類至少需各2學分,且其中1門須為工程倫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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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疑義,請於上班時間至系辦洽詢。